房屋安全鑒定范圍
1)新建建筑所需進行的項目質量第三方檢測;
2)由于施工手續不全需進行的項目質量第三方檢測;
3)由于缺乏質監部門現場監督所需進行的項目質量第三方檢測;
4)既有建筑已進行施工品質驗收或必須評估施工品質的項目;
5)涉及結構項目監理質量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檢測數量不足的項目;
6)涉及結構項目監理質量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實驗結果不合格的項目;
7)對施工質量的抽測結果達不到設計要求的項目;
8)對施工質量有質疑或爭議的項目;
9)發生項目質量事故房屋安全鑒定,需要預測事件的緣由、確認事故責任的工程;
10) 相關完善標準規定進行的工程品質第三方檢測的項目;
11) 相關行政經理部門規定進行的工程品質第三方檢測項目;
12) 發生安全事件,需要判斷項目質量與安全事件的相關關系的項目。
檢測鑒定類型
房屋抗震能力評估鑒定
房屋安全評估鑒定
房屋損壞趨勢檢測鑒定
房屋結構和使用用途改變檢驗鑒定
房屋完損狀況評估鑒定
房屋質量綜合評估鑒定
周邊施工造成房屋受損檢測
施工后質量監測評估
房屋改建、擴建、加層等檢測
房屋安全鑒定常用依據
1、《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
2、《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 2004版);
3、《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2007);
4、《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檢測鑒定內容及方法
1、對住宅結構類別、建筑層數、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產權人、房屋使用人、房屋裝修概況及住宅用途進行全面調查及表述。
2、用裂縫測寬儀及鋼卷尺對住宅的基槽基礎、上部結構、圍護結構、建筑裝潢及建筑設施進行外觀檢查、測量房屋安全鑒定,并對個別典型構件裂縫及破損狀況進行拍照及登記。
3、采用電子經緯儀對房屋四大角及個別豎向鋼梁垂直度及傾斜率進行檢測。
4、根據現場檢查、檢測結果,依照《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對房屋的完損等級作出評估,對不滿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構件提出可靠的處理建議。(備注:對于危險房屋,將按《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 2004版)進行危險性等級評估)。